房屋抵押贷款的有效性如何确定?
2023年10月10日 上海抵押担保律师 http://www.fclvshi.com/
导读:确定房屋抵押的效力,当事人需要签订书面抵押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成立。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抵押登记申请表等。接下来上海房产律师将为您一一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房屋抵押贷款的有效性如何确定?
房屋抵押权的效力认定是:以房屋抵押的,必须签订书面抵押担保合同,并及时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成立但不生效。房屋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主要包括六项:主债权、利息、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上海房产律师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注册,不得用于对抗善意第三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以动产抵押的,买受人在正常经营活动中支付合理价款取得抵押财产的,不得提出异议。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1.抵押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表;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房屋的,还须提交《共有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能够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及证明材料;
6.能够证明抵押房产价值的材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房屋抵押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房屋抵押人的权利是:
1.抵押人拥有抵押房屋的所有权,并有权从抵押房屋中取得各项收益;
2.抵押人有权处分抵押房屋;
3.抵押房屋可以多次抵押;
4.抵押的房屋可以出租。
房屋抵押人的义务是保管义务,即妥善保管和保养抵押房屋。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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