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房产律师
  • 法律服务热线

    40066861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房屋租赁 房屋纠纷 上海房屋纠纷律师

    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买方如何应对?

    2023年12月4日  上海房屋纠纷律师   http://www.fclvshi.com/
    导读:对于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买方的回应是,当事人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接下来上海房产律师将为我们一一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买方如何应对?

      购房者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对出卖人违约的方式是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买卖合同依法约定了违约责任的,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示或者以自身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买方如何应对?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当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涉及房地产,适用房地产专属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来源: 上海房产律师  Tags: 上海房产律师

    Copyright ©2008-2024

    上海房产律师

    版权所有 |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 中国大律师网